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
-网站备案办事指南
1. 办事流程
第一步:备案单位或个人完成各项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后,准备好下文【申报材料】中各项材料的电子图片;
第二步:打开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:https://beian.mps.gov.cn,点击 “用户登录”按钮,通过公安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登录;
第三步:用户账号下无关联的主体信息时,需要新增主体,如有则跳过此步骤;第四步:点击进入【业务办理】->【网站业务】->【新办网站申请】,根据平台要求填写真实合法的信息,填写完成后点击【提交】;
第五步:收到属地公安机关审核完成的通知后,登录本平台,点击进入【我的】
->【我的网站】;选择要下载备案号的网站,点击【详情】->【下一步】,进入网站基本信息页面;查看联网备案信息,执行【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】、【点击复制备案编号 HTML 代码】操作,下载网站备案号以及备案图标;
第六步:将“备案编号 HTML 代码”粘贴到您的网页源代码中的底部位置;下载 “备案编号图标”,显示于备案编号之前。
2. 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类型 | 材料必要性 |
负责人证件(正、反面,手持) | 电子 | 原件 | 必要 |
主办单位有效证件 | 电子 | 原件 | 必要 |
域名证书 | 电子 | 原件 | 必要 |
网站安全负责人证件(正、反面,手持) | 电子 | 原件 | 必要 |
网站应急联络人证件(正、反面,手持) | 电子 | 原件 | 必要 |
相关前置许可 | 电子 | 原件 | 非必要 |
管制物品 | 电子 | 原件 | 非必要 |
下载:网站备案办事指南.pdf